招生申请系统

教务公告

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» 教务公告» 学位培养

【论文培养】 关于2015级工程硕士导师双选工作安排的通知

根据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工作安排,2015级工程硕士(及往届未选导师的同学)需要在11月5日前完成导师双选工作,由于工程硕士停止招生,此次为最后一次选导师机会,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,将视为放弃本次导师双选机会,以结业处理。

 

一、校内导师选择

 

为了保证导师双选工作顺利完成,同学可以登录管理与经济学院网站,在“师资队伍——教师资源”(http://sme.bit.edu.cn/zw/szdw/index.htm#)栏目中浏览老师信息,也可参阅2017年工程硕士可选导师名单(附件1),了解导师信息。请各位同学认真思考自己的研究领域和方向,选择意向导师。联系导师时,请注意附上个人简历(附件2),以便导师进行确认和筛选。

 

为了避免导师和学生重复选择,切勿群发邮件给老师,如同学收到A、B、C等多位导师的回复,并经考虑最终确定选择A为导师,请同学尽快填写工程硕士导师双选信息表(附件3)并附上附件3回复A老师,并请老师签字,确认其为最终导师,否则导师可认同你放弃选择他(她)作为导师。导师双选信息表只能发给一个老师。另外,请礼貌回复B、C等导师,告知“本人经过慎重考虑,已选择好与我工作背景和研究方向更接近的意向导师,请您空出名额请继续选择其他学生。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,并祝您心情愉快,工作顺利!”

 

二、 校外导师选择

 

需在工程硕士校外导师聘任表》(附件4)填写校外导师信息,“校外导师所在单位意见”处需写明内容并加盖校外导师所在单位公章,此表要求A4正反面打印、一式两份。

 

校外导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:

 

1、校外导师高级职称证明:高级职称证件复印件或者下发文件证明复印件。

校外导师不能为高校教师,高级职称专业需与受聘领域相关。请慎重考虑企业导师各项条件后再决定,尽量避免在论文写作期间因企业导师工作单位调动、出国或者退休等原因造成更换导师的情况。

 

2、校外导师的研究生(或以上)学历证明:毕业证复印件

此证明如不能出示,需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在工程硕士校外导师聘任表》(附件4)盖章栏内文字注明“此导师具有指导研究生资格”,否则导师选择无效。

备注:可多名(最多三名)学生选择同一企业导师,附件4纸质资料交一人份即可。

 

 

请各位同学在11月5日前提交附件3、附件4纸质版及相关复印件至北京理工大学主楼118,附件5电子版发至邮箱gcss@bit.edu.cn

 

联系人:王倩倩,电话:68944998-817。

快递材料请寄顺丰,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北京理工大学主楼118。

 

附件1:2017年工程硕士可选导师名单

附件2:个人简历

附件3:工程硕士导师双选信息表-校内导师

附件4:工程硕士校外导师聘任表-企业导师

附件5:工程硕士导师选择表

附件6:2015级工程硕士导师双选学生名单

 

附件:附件1-6

 

专业学位教育联合中心

 

2017年10月16日

TOP